引言
為支援本地社團開展以發展公益為宗旨的各種非牟利文化藝術活動,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藝術教育、文化遺產(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學出版、學術研究、文化藝術評論、傳統文化節慶活動、文化藝術交流、到澳門以外地區參加比賽或接受獎項、電影與錄像製作及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活動等,特設立 “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以促進本地文化的多元發展,推動藝術扎根,改善藝文環境,豐富社區文化生活,弘揚本土文化價值,鞏固澳門文化藝術的永續發展。
詳情及下載
2021 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已截止申請)
2021年年度“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評估人員名單
申請日期
年度計劃資助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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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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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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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申請文件開立網上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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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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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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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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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日期: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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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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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日期: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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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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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協助辦理網上申請 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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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至25日、9月28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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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3:00、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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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臨服務專區遞交 申請憑條正本及補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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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3日至25日、9月28日至30日及10月6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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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3:00、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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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臨文化局補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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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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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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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上限
活動/項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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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活動/項目的資助上限(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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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舞蹈及戲劇演出
- 小型音樂演出
- 音像製作出版及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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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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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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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藝術(不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 長劇)、文化遺產及文創項目類
- 舉辦專業比賽
- 講座/工作坊/培訓/研討會
- 社區藝術活動
- 展覽
- 出版
-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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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300,000.00
70,000.00
每期:50,000.00
(總上限:4期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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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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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150,000.00
引進: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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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對於“到澳門以外地區參加比賽”、“到澳門以外地區接受獎項”及“到澳門以外地區參加當地舉辦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的申請,本局將根據不同的地區以定額資助部份住宿費用(資助上限為5晚)、交通費用(只限於赴比賽/交流/接收獎項地區的來回及當地交通費用,包括:機票/船票/車票)、參賽費用(只限於報名費/註冊費)及保險費用。倘參賽者/獲賽者如屬未成年、殘疾或其他特殊狀況,本局可考慮額外資助一位隨行人員。
下載
- 網上系統帳戶申請表
- 2021年資助申請表(申請單位資料)
- 《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資助指引》
- 合辦活動/項目授權書
- 舉辦公映/公演活動須知事項
- 2021獲資助活動/項目資料更改申請表
- 2021獲資助活動/項目評估報告及收支費用表
- 2021延期遞交活動報告申請表
2020 年“文化活動 / 項目資助計劃”(已截止申請)
2020年年度“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評估人員名單
下載
- 《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資助指引》
- 合辦活動 / 項目授權書
- 2020獲資助活動/項目評估報告及收支費用表
- 2020延期遞交活動報告申請表
- 舉辦公映/公演活動須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