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乐团招聘乐师广告
澳门乐团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属下之职业音乐表演团体。二十多年来,乐团在澳门音乐文化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参加了历届澳门国际音乐节和艺术节,并成爲澳门特区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近年来,乐团发展迅速,为业内所瞩目,成为澳门的 “文化大使”。为了完善乐团的建制,现决定招聘下列岗位的乐师,欢迎各国、各地区有志于从事音乐艺术职业的人士踊跃应聘。
澳门乐团本次招聘的专业及岗位如下:
| 第二小提琴首席 |
1缺 |
| 大提琴首席 |
1缺 |
| 大提琴声部乐师 |
1缺 |
| 第二长笛兼短笛 |
1缺 |
| 双簧管首席 |
1缺 |
| 低音长号 |
1缺 |
凡受过系统专业音乐教育、可以接受英语排练、具有从事职业演奏素养、技能者,不论国籍、性别均可报名,有专业乐团相应的职务经验者优先、或同等条件下,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者优先。
岗位的职责和待遇:
澳门乐团乐师职责为:每月工作时间90小时;全年完成工作量为:排练、演出定期音乐会等不超过32套; 校园音乐会(每场45分钟)不超过80场; 适量的业余艺术教育授课、辅导和其他录音、录影工作;
澳门乐团的待遇为:(以澳门币计,以下待遇均含税)
- 首席乐师每月工资为28,342.40元
- 普通乐师每月工资为22,437.70元,
- 兼任乐师每月工资为23,618.60元,
每月住房补贴MOP1,500.00,每年发放工资12个月,8月份为带薪假期,并在完成一乐季工作,加发相当于月工资的特别津贴;凡连续受聘达两年者,均可自第三年首月起享有“工龄津贴”,每月“工龄津贴” 澳门币伍佰圆整(MOP$500.00)。往后连续受聘者,每满两年可增加“工龄津贴” 澳门币伍佰圆整(MOP$500.00),但以澳门币贰仟伍佰圆(MOP$2,500.00)为上限。
澳门乐团每年的演出季从9月1日开始至第二年8月31日止,乐团与乐师的工作合同分为一年或两年。
此外,乐团为每位乐师购买劳工保险、乐器保险及提供医疗保险津贴。乐团还为首次与澳门乐团签约的乐师提供一次由原招聘地来澳门及终止职务后返回原招聘地的来回旅费(经济舱)。
注: 澳门币103.2元兑换港币100元 / 12.80美元(上述资料仅供参考;月收入21,352.00元澳门币,税后收入约澳门币20,416.60元;(上述资料仅供参考)。普通声部乐师税后年薪约32,930.00美元(上述资料仅供参考)。
接受报名:自即日起澳门乐团乐师应聘者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并随寄附件: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奖状和工作证明的复印件,以及证件照3张;
同时,报名者必须交寄:一年内演奏实况的录影带,VCD及DVD亦可,录影带须符合考试要求,并要连续演奏及未经删改。录影详细内容及报名表可于澳门乐团招聘网址下载:http://www.icm.gov.mo/OM/cn/recruit/ 报名及录影资料请寄往:
澳门乐团
澳门荷兰园大马路95号A
联系方法
电话:(853)8295 7300
传真:(853) 28 530 666
电邮:ocm@icm.gov.mo
网址:http://www.icm.gov.mo/om/
下载澳门乐团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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