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
报名日期:2012年3月15日至20日(09:00至19:30,周六、日照常办公,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文化局文化活动厅 ––––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8楼A
报名费用:每一组别澳门币50圆正 (最多可报4个组别)
查询电话: 8399 6609 / 8399 6613 / 8399 6618 / 8399 6620 / 8399 6621
报名期间查询电话: 2833 5140 (3月15日至21日)
查询网页:www.icm.gov.mo
电子邮箱:cjmm@icm.gov.mo
比赛日期: 2012年6月22日至7月17日
比赛组别:
西乐独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古典结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管、巴松管、小号、圆号、长号、上低音号、大号及敲击乐
中乐独奏:笛子、笙、唢呐、管、埙、箫、葫芦丝、巴乌、古筝、扬琴、柳琴、琵琶、阮、古琴、二胡、高胡
乐器重奏及合奏
声乐独唱及重唱
参赛者年龄:
中、西乐器:于1989年当年或之后出生,并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
声乐 :于1982年当年或之后出生,并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
伴奏 :年龄不限,需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
1. 参赛者可将已填妥之报名表,连同相关文件,于报名日期和时间,亲身或透过代办人前往上述所指地点报名;
2. “比赛规章”及“表格”可于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cjmm 浏览及下载;
3. 查阅指定曲目乐谱,可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中午不休息);或中央图书馆(荷兰园大马路89号A-B,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下午8时);
4. 设A表(“独奏、独唱组别”报名表)、B1表及B2表(“重奏、合奏、重唱组别”报名表)、C表(集体报名清单)、D表(更改资料申请表)。参赛者报名时,必需参照以下规定:
4.1 参加“独奏”及“独唱”组别:
4.1.1 需递交A表;
4.1.2 报名费MOP50.00(每一组别);
4.1.3 递交身份证副本(每一组别一份);
4.1.4倘有自选曲目,需递交乐谱副本一份,并写上参赛者姓名及组别名称(指定曲目毋需递交副本)。
4.2 参加“重奏”、“合奏”及“重唱”组别:
4.2.1 需递交B1表及B2表;
4.2.2 报名费MOP50.00(每一组别);
4.2.3 需递交每一队员之身份证副本一份;
4.2.4 倘有自选曲目,需递交乐谱副本一份,并写上参赛者姓名及组别名称(指定曲目毋需递交副本);
4.2.5 需填写“队员”和“伴奏”所需用乐器的“种类”和“数量”;
4.2.6需于报名表内填写“队员代表”姓名,倘队伍获取奖金,将由“队员代表”统一领取。倘“队员代表”因事未能领取奖金,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领取。
4.3 为节省报名轮候时间,参赛者可选择以集体方式递交报名表,若选择此方式,除递交报名表及所需资料外,需同时递交C表(集体报名清单);
4.4 报名时毋需递交伴奏者之个人资料,唯于比赛当天,伴奏应往比赛现场报到处向工作人员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以核对身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