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中央图书馆服务承诺
使命
搜集、整理、保存文献资料。
发挥传播知识、提供资讯、保存文化的功能。
执行澳门出版资料“法定收藏”法令,搜集澳门地方文献,推动相关的研究工作。
协助本地区出版物走向国际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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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办理读者证。
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文献资料影印。
办理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申请。
澳门资料参考咨询服务。
我们的承诺:
| 服务项目 |
获取服务的途径 |
处理时间
(包括轮候时间) |
备注 |
办理读者证 |
总馆及辖下各分馆 |
首次申请:10分钟
续期:8分钟
报失:8分钟
补领:15个工作日 |
必须交齐所需文件及填妥申请表格
民政总署大楼图书馆除外 |
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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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馆及辖下各分馆 |
外借图书资料:2.5分钟
续借图书资料:2.5分钟
归还图书资料:2.5分钟
报失图书资料:5分钟 |
外借库存图书除外
民政总署大楼图书馆除外 |
文献资料影印 |
总馆及辖下各分馆 |
即时处理 |
如遇特殊情况则需1至2个工作日
流动图书车除外 |
办理国际标准书号﹝ISBN﹞ |
国际标准书号中心
(何东图书馆) |
3个工作日 |
以交齐所需文件及填妥申请表格的第2个工作日起算 |
澳门资料参考咨询服务 |
亲临总馆澳门资料室读者服务台
电话
电子邮件
图文传真
信函
澳门中央图书馆网页内的读者意见系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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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
澳门中央图书馆设有一个推行“服务承诺计划”工作小组,并由馆长担任监察主席。该小组会密切关注各项服务水平,务求不断优化服务质素,以确保本馆能达到承诺的目标。此外,小组将定期向使用服务的市民征询意见,作为改善服务的参考。
建议或投诉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我们会尽快作出回应。
读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建议或投诉:
- 意见书(意见箱及意见书表格放置于馆内入口处或读者服务台)
- 电话:
- 馆长:28 377 117 / 28 930 077 / 28 371 623
- 中文图书组组长:28 377 117 / 28 930 077 / 28 371 623
- 总馆读者服务部门职务主管:28 567 576 / 28 558 049 / 28 371 642
- 何东、民政总署大楼及路环图书馆读者服务部门职务主管:28 930 077 / 28 377 117 /28 930 966
- 青洲、望厦图书馆及流动图书馆读者服务部门职务主管:28 225 783 / 28 381 767
- 传真:28 314 456
- 电邮:info.bc@icm.gov.mo
- 本馆网页内的“意见与推荐”:
- 约见:请与各馆读者服务部门职务主管联系
- 信函:岗顶前地3号 澳门中央图书馆馆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