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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文物网(下称
“文物网”
)高度重视阁下使用本网站的私隐权益,为此,制订了以《个人资料保护法》为法理依据的
“文物网”
私隐权保护政策。本网站向阁下承诺,所有登记的个人资料均属本政策的保护范围并将竭力为阁下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网上平台。
1、
适用范围
本私隐权保护政策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物网
“www.macauheritage.net”。
2、
个人资料的收集
如互联网用户只作一般性浏览本站的的资讯,均无须提供任何个人资料。仅当用户要求本站提供以下的服务时,本站会向使用者收集基本的个人资料(提醒:本站所有服务均不会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号码)。
- “申请文物之友”
当阁下申请成为本网站的文物之友,并订阅本网站的相关电子报(包括服务、活动资讯或建筑文物),必须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城市、职业、电邮地址、联系电话、手提电话及联系地址。
- “意见箱”
如阁下有意对文物网之工作或活动提供意见,须填写阁下的姓名、联系电话、电邮地址或传真号码。
- “下载电子书档案”
本网现时只为已注册之用户提供电子书下载服务。
- “下载程式档案” (如适用)
本网现时只为已注册之用户提供“文物网”相关之程式档案下载服务。
- “趣味游戏区”
如阁下想享受“趣味游戏区”之各项游戏,必先申请成为本网站的文物之友,并填写相关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城市、职业、电邮地址、联系电话、手提电话及联系地址。
本网站收集阁下之资料,目的是进行登记及向阁下提供各项服务及最新活动资讯;如阁下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本站将不能处理阁下之登记。
阁下须确保所提供之资料真确、完整。若本站对资料有合理怀疑,将有权取消阁下之登记及暂停会籍而不作通知。
3、处理个人资料之保密措施
凡于“文物网”登记的所有个人资料,均受到文物网严密保安系统的保护,只有经授权人员方可获准存取该等个人资料。
4、资料的运用
当阁下登记使用“文物网”之服务及每次登入网站时,即表示同意接受本私隐权保护政策之约束,并同意让“文物网”或其合作对象,得于合理范围内使用、披露及传递阁下所有已登记之资料。同时,阁下必须留意在使用本站之个别服务时所列明之独立协议及使用条款,以了解有关个人资料可能被分享的方式。本站收集所得之个人资料,主要用途如下:
a.
为阁下提供最新的活动及服务资讯;
b.
根据文物之友用户登记之资料,本站将不定期发出“文物网”服务及资讯,或定期发出「会员通讯」等讯息;如用户对该等讯息不再感兴趣,可透过本站“申请文物之友”页面内按
“更改/取消订阅电子报内容”,并键入电邮地址即可更改/取消订阅,本站会尽速停止发出该等讯息;
c.
核对阁下的身份及记录,以保持我们联系名单的准确性;
d.
对阁下的要求(意见或建议)作出回应;
e.
提高及推广“文物网”的服务质量和范围;
f.
作为统计资料;
g.
对目前或将来的服务进行意见调查或市场研究;
5、资料之披露
a.
“文物网”不会租用、出售或随意透露阁下的个人资料予他人,只有得到阁下的同意后,或在下列的情况发生时,才得依法公开阁下的个人资讯:
l
基于法律之规定;
l
受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基于法定程序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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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文物网”服务及其相关网站之财产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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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文物网”服务使用者或公众利益或人身安全时。
b.
凡透过本网站服务传送或登载于本网站任何部分的问题查询、意见、建议等资料,除个人资料外,均被视作以非保密及非专有资料的形式自愿提供给本网站。本网站有权把这些资料复制、披露、传送、刊登和广播。
c.
基于各种服务的开发和推广,本网站得把资料提供予其他合法合作对象。
6、私隐权保护政策的修订
“文物网”可随时修订本保护政策,并附以修订版本说明。如涉及个人资料使用的规定上作出重大修订,本站将于重要页面上作出提示,以通知阁下有关修订之详细内容。
如有任何查询或建议,请以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 联系我们。
谢谢! |